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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法学教育创新联盟研讨会会议综述,重磅推荐!

法研在线 2021-09-17
来源:北洋法学
2020年6月17日,在教育部高教司的指导下,首届中国高校法学教育创新研讨会在天津大学召开。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徐显明和教育部高教司副司长徐青森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会上成立了我国“新文科”的首个联盟——法学教育创新联盟。十余所高校的代表和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围绕新时代与高等教育卓越法治人才培养、新技术革命与法学高等教育等专题展开了热烈的研讨。现将会议代表的主要发言内容摘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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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道主汇报发言
天津大学法学院法学本科教育的创新情况
孙佑海 天津大学法学院院长
天津大学法学院复建五年来,在教育部高教司的指导和天津大学的直接领导下,面对新时代对法治人才培养的新需求,天津大学法学院着力从培养目标、培养模式、培养机制、培养内容、培养视野和培养手段等多个方面作出努力。

第一,在培养目标上。对传统的单一化的培养目标进行了重塑,确立了立体化的培养目标,从品格、伦理、思维、知识、能力、意志品质等10个方面对人才培养提出了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

第二,在培养模式上。一方面,强调理论与实务的有效联动,不仅绝大多数专任教师具有丰富的实务经验,还借助于“双师同堂”教学模式邀请大量的实务专家走进课堂,通过模拟法庭、案例研讨等使学生直接了解实践中的需求和实务中的操作要领,尽力实现理论与实务之间的无缝对接。另一方面,还积极寻找机会,努力实现国内外协同,打造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育人环境。今年四月,我院和哈佛大学伯克曼•克莱恩网络与社会研究中心合作,推出了在线国际化人才培养项目。该项目引入哈佛大学优质的前沿讲座资源,制作成慕课后,可以嵌入到我们线下开设的国际法、知识产权法等课程教学中,并由哈佛大学和天津大学的师资为学生提供网上答疑。值得一提的是,我院许多的本科生参与到了讲座资源的翻译和字幕制作的工作中,表现非常出色。

第三,在培养机制上。一方面,我院充分利用天津大学的工科优势,积极打造复合型人才的培养高地。通过法学和环境、化工、计算机、人工智能等多学科协同,我们建立了多个交叉学科研究基地;同时,积极引入具有多学科背景的师资,在环境法、大数据与人工智能、知识产权、生物安全与医事法等领域不断强化交叉学科的教学研究力量。另一方面,高度重视一二课堂的结合,在第一课堂之外,通过丰富的第二课堂活动,如创新创业项目、各类科技竞赛等,为学生插上梦想的翅膀。仅以近两年的创新创业项目为例,可以看出,很多学生都选择了“人工智能+”的课题,尽管他们的研究还比较稚嫩,但已经显示出了对“法律+科技”的浓厚兴趣。

第四,在培养内容上。积极回应现实需求,打造全新课程体系。在实务类课程方面,通过专业必修选修、研讨实训、实习毕设、创新创业和创新实践计划等课程类别的设置,对学生实践能力进行系统强化。在交叉和新兴学科课程方面,我院根据现实发展的需要,适时增设了党内法规学、监察法、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人工智能与法治导论、人工智能与智慧司法、犯罪心理学等新课程,使学生得以了解交叉学科和新兴学科的前沿动态,开阔眼界。

第五,在培养视野上。首先,通过举办各类高端学术会议和讲座,为学生营造浓厚的学术育人氛围。其次,通过参加国际模拟法庭比赛,学生们得以在更宽广的舞台上展示自己,也向优秀的同龄人虚心学习。2015和2017年,我院学生代表天津大学先后赴海牙和日内瓦参赛,这也极大地增强了他们的民族自豪感。不仅如此,我们还急国家之所急、想国家之所想,积极向国际组织派出实习生,在国际组织实习的经历不仅锻炼了他们,更重要的是,培养了他们的家国情怀和勇于承担历史使命的责任感。

第六,在培养手段上。一方面,通过产学研合作,和业界、实务界共建了多个类型多样、分布广泛的教学实践基地。另一方面,通过新技术推动教学手段不断升级换代、迭代更新。2019 年底,国际刑事法院模拟法庭项目获批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项目,通过VR 技术,学生们足不出户,就可以体验到国际刑事审判的真实过程和场景。另外,积极鼓励学生开展自主学习和研究。近日,在多位教师的指导下,学生计算法学项目组刚刚进行了汇报展示,多个课题都取得了可喜的研究成果。

与会代表交流环节:
发言一:创新法学教育 提高育人水平
王轶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
创新法学教育,要秉持2020年5月29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十九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对中国的法学研究提出的要求,要构建具有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法学体系。这样的法学体系就是支撑法学教育的体系。创新法学教育,首先要从创新法学研究做起,因为教育核心的素材是通过研究贡献的。
在过去的几年中,人大法学院重点做了两项工作,一是促交叉,二是抓前沿。
促交叉。2017年9月8日人大成立了未来法治研究院,由28位来自不同二级学科的年轻教师组成,聚焦于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给法治、尤其是给中国法治建设带来的挑战。目前,未来法治研究院建设成绩超出预期,并已在法学院内部实体化为教学研究中心,成为人大法学院未来模式探索的先行者——改变长期以来教研室在学院发挥重要作用的架构体系,探索一种在教研室的基础上以教研中心为主体的新的组织模式。
抓前沿。农业文明阶段,中国曾为世界法学研究贡献了重要的思想资源和框架;工业文明阶段,中国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是学习者和跟跑者;当前,新科技革命使人类社会生活从线下迁移到线上,为中国赶超引领世界文明和学术前沿提供了契机,中国应当牢牢把握机遇,为学术前沿创新贡献中国智慧,让中国再次站到人类法律文明的最前沿。
发言二:新文科背景下法治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创新
李树忠  教育部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长、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今天谈法学教育创新,有一个新的背景,就是“新文科”的背景。我想法学教育创新,首先是要破解“新”的内涵,认真研究、准确把握“新文科”面临的新任务和新特点,运用新思维、新方法,推动法学教育创新发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高人才培养能力。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来,我国的法学教育一直在不断的改革创新,今天再提创新,需要遵循什么样的理念和原则,怎样处理和已有改革的关系,是我比较关注的问题。
第一,法学教育创新要顾及法学教育的基础性和继承性。我们的创新应当是在遵循法学教育的基本功能和基本规律基础上的创新。已有的法学教育的改革,无论是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课程体系改革,还是实践教学改革,只要是符合法学教育的功能定位,方向是正确的,就应该继续坚持,而不能一谈创新就推倒重来,另起炉灶,或简单的叠床架屋,层层加码,搞成一哄而起的“瞎折腾”。
第二,法学教育的创新还要考虑法学教育的系统性和全局性。这是非常关键的一点,也是我们过去法学教育改革的实践中总结出来的经验教训。从法学教育的层次来说,有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要考虑教育层次的衔接,不能只搞本科教育改革,而应当各层次各类型的法学教育改革整体协调推进,要有系统性全局性思维,要从整体上对法学教育改革进行规划部署,千万要避免“马路警察,各管一段”式的改革。
系统性还涉及到教育政策的调整、大学管理体制机制的改革创新。这方面实际上非常重要,一个学院一个专业可能做不到,需要在学校层面整体考虑。一个大学要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高人才培养能力,关键是要激发教师的活力,使教师把主要的精力投入到人才培养中去。这就需要学校进一步转变教育和管理理念,在政策和制度上进行改革创新,释放教师人才培养的活力,释放学生自主学习的活力。在一定程度上,教师岗位聘任、导师遴选、绩效考核等教师评价制度的改革关系到教育改革的成败。所以我认为要系统化、体系化的考虑法学教育的改革创新。
系统性还包括学科专业交叉融合的问题,怎么样融合,刚才提到了在信息领域的融合,还有法学和其他人文社科的融合。学科交叉,落实到人才培养中,就是专业的融合,要科学定位通识教育的功能,要研究在我们的法学专业课程体系中,有多大的空间能够承载所谓的专业融合,知识、能力、素质的融合,然后精准施策,解决学科专业交叉融合的问题。如果专业空间有限,可能就需要我们在培养模式和管理体制机制上进行改革创新。
第三,关于法学教育的特色问题。法学教育创新要鼓励根据学校类型、培养目标定位、服务面向定位等,特色发展。
下面我简单介绍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教育改革情况。法大的法学教育,从本世纪初,进入了改革的快车道,经过近20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了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国际型的“四型”人才培养目标和跨学科专业、跨理论实践、跨学院学校、跨国家地区的“四跨”人才培养模式。这个培养模式经过多年的实践和完善,已经具备一定的包容性和开放性,相对稳定成熟,还获得过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今后学校法学教育的创新,我想重点是对标“新文科”的新任务、新特点、新要求,对已有的培养模式进行评估,找出存在的问题,精准施策,久久为功,走出一条坚实稳健的创新发展之路。重点包括几项工作:一是继续加强法律职业伦理教育,探索法律职业伦理教育的有效途径和方式;二是创新实践教学体制机制;三是在双专业双学位培养模式基础上,持续探索专业深度融合的新模式;四是创新体制机制,办好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实验班和法语、西班牙语法学实验班;五是加强课程思政建设,探索法学课程思政的有效途径和方式。
发言三:以负责的态度办好法科教育
潘剑锋  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
我结合北京大学法学院近年来的探索,就如何开展好法学教育谈点认识。总体来讲,北京大学法学院这些年强调办学的核心目标就是培养优秀的法律人才。所谓培养优秀的法律人才,就是培养国家发展的建设者、社会进步的推动者,历史进程的谱写者。因此,我们强调法学教学要以对国家负责、对社会负责、对历史负责的态度来展开。这是总体的指导思想。
这些年,我们在人才培养环节,进行了课程设置的改革,通过广泛的调研、认真的思考,以及众多老师的讨论,对课程设置进行分门别类。在法学课程设置上,设置了基础课、专业课、实务课、案例研习课以及比较法课程,分别对不同门类的学生开设。最近两年,学院又推出了法学初阶、中阶、高阶课程,以及开设了第二学堂。所谓第二学堂,实际上是读书会,由老师带着学生读书,每周或每两周一次。这些系列课程的开设和第二课堂的设立,取得了非常好的教学效果。一是在课程的学生评估上,北京大学法学院最近七八年都名列北大前三,最近两年都名列北大第一;二是在一系列的国际法律辩论赛上,最近八年我们在国内开展的各种国际辩论赛上取得过六项冠军,另外还有三次进入了决赛;三是我们开设的课程吸引了相当数量的外校年轻老师、年轻律师以及其他相关兄弟院校的学生到校听课;四是在学院凝聚了一批热衷于教学、处处为学生培养贡献自己力量的老师,这些年,学院最少有20多位老师在教学上作出了很大的成就,为学院形成良好的教学氛围奠定了基础。
在今后的法学教学中,在教育创新的过程中,我们仍然会秉承以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为主体,以比较法课程、实务性课程为助力的“一体两翼”课程设置的模式,来推动教学的改革和发展。我们希望能够与各兄弟院校在课程设置、教改方式以及学生能力培养方面做更多的探索,平衡好守正与创新、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专业人才与通用人才以及涉外法律人才培养的关系。遵循教学规律,尊重教学常识,励志改革创新,求真务实地把法学教学活动开展好!
发言四:新文科背景下的计算法学学科建设
申卫星  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
关于新文科背景下的计算法学学科建设,我主要谈三点:
第一,为什么要进行新文科建设?2017年5月3日总书记考察中国政法大学时,在充分肯定法学取得长足进步的同时,也提出了两点问题:法学与其他学科交叉不够、法学对新兴社会问题的回应不足。这两点击中要害,切实点出了进行新文科建设、推动法学改革的必要性。
第二,何处找寻新文科?人类发展的历史就是一部科技演变的历史,科技是一把双刃剑,给人类带来机遇也诱发很多风险。生命科技和信息科技所带来的机遇和挑战蕴藏着新文科的发展方向:从基因检测到基因编辑,再到此次疫情期间所引发的公共卫生问题,凸显了人权保障和公共卫生法治建设的重要。同样,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信息科技的发展,需要法律增强回应社会问题的能力。
第三,新文科“新”在哪里?徐显明老师曾提到新文科主要在问题、方法、手段三个方面体现“新”,清华大学开展新文科“计算法学”建设,也主要围绕这三个层次:一是作为新的研究对象的计算法学。计算法学的研究对象包括云计算、区块链、大数据等所引发的新兴问题,而这些是传统法学领域所无法涵盖的新问题;二是作为研究方法的计算法学。计算法学提倡的新方法是利用大数据等手段进行的科学分析,将定量分析融进法律问题的研究,弥补传统法学研究侧重于规范分析的不足;三是作为研究手段的计算法学。加强信息科学在法律行业的应用技术研究,让法律问题可计算化,让法律有更强的可预测性,大力发展法律科技,以技术变革推动法律现代化。    
关于“计算法学”这个名字的选择,有三点理由:一是这个概念由来已久,已被广泛接受。与我们合作的斯坦福大学、麻省理工大学、新加坡管理大学、香港大学都已使用“计算法学”开展教学和人才培养;二是这个概念易被其他理工学科所接受,引起共鸣并方便交流和合作;三是“计算+X”已成为新兴交叉学科发展的范式,如计算数学、计算力学、计算化学、计算社会科学等。清华大学在全国率先建设“计算法学”学科,并与天津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东南大学、吉林大学、四川大学、华中科技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兰州大学、江西财经大学成立了计算法学联盟。希望接下来能与更多法学院校加强合作,共同推进法学与交叉学科建设,期待计算法学成为新文科建设的又一典范。
发言五:新文科建设中法学的守望与革新
冯果  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
第一,新文科“新”在哪儿?新文科重在多学科协同,“新”在综合性、融通性、跨学科,是对传统文科的提升,目的在于试图打破专业壁垒和学科障碍,以广博的学术视角、开阔的问题意识和深厚的学术积累为基础,为学生提供更契合现代社会需求的素养训练,是科学技术和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
第二,新文科背景下法学需要革新。面对着科技创新和众多复杂的社会问题,法学学科需要从观念重构、结构改造、方法改革模式、科研平台重塑等来实现法学科学的改革,以法学和其他学科的融合更好地实现法律规则体系的再造和实施,更好地解决人类与社会、人类与环境、人类与科技之间的和谐共处,其本质在价值观念、知识结构、思维清晰地再造。
第三,新文科的建设绝不能一味趋新。新文科并非“新技术+文科”或“文科+新技术”,它既不是理科化的文科,也不是文科化的理科,不能将新文科视为新工具和方法的简单应用,而要真正拥抱和融入新技术,借助现代科技重塑我们的价值观念和思维体系,更好地回应和阐释科技与人文社会科研之间的逻辑关联。在文理融通的过程中,不能遮蔽“文”的本质。在新文科的建设中,要在创新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同时,坚守法律学科的人文特质,做到守正创新。
发言六:着力“三个深度融合” 培养新时代社会主义卓越法治人才
岳彩申 西南政法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 
西南政法大学针对学校法学专业招生规模大、人数多的特点,以“法学与思政”深度融合、“法学与新科技”深度融合、“法学与其他文科专业”深度融合的“三个融合”为着力点,在落实落细、丰富多样、突出特色上下功夫。
一、着力法学教育与思政深度融合,培养德法兼修的卓越法治人才
1、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方位融入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并实施《2018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律职业伦理》《马克思主义法学经典著作选读》设置为法学专业必修课,在专业选修课中专门设置“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课程模块”,坚持德法并举、德法交融。
2、实现“课程思政”示范公开课全覆盖。截止2019年,学校共推出31门课程思政示范公开课,充分挖掘课程中的思想政治教育元素和资源,课程方案要求以课堂教学改革为目标,突出课程与其承载的思政教育功能的有机结合。
3、让学生成为课程思政的主角。成立于2017年10月的西南政法大学大学生讲习所,最初是以大学生为主体宣讲学习十九大精神的社团组织。2019年9月起,讲习所正式被纳入人才培养方案,成为一门以实践为主的课程思政课程。
4、课程思政嵌入协同育人机制。通过学校与社会深度合作,为学生搭建传统课堂之外更多更丰富的社会实践平台,成为西南政法大学课程思政“金课”一张亮眼的名片。
二、着力推进法学教育与科技深度融合,培养紧跟科技发展的卓越法治人才
1、聚力打造法学专业在线课程群。截止到2020年5月27日,在中国大学MOOC平台上我校共上线了23门法学课程。在最新一轮的开课中共有266197名学习者在中国大学MOOC平台上选学了我校相关课程。《法律基础》通过超星尔雅平台认定的选课高校为165所。
2、探索“人工智能+法学教育”。2018年,学校成立人工智能法学院,开办卓越法治人才(人工智能法学方向)实验班,探索校企协同育人的教学新模式,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人工智能创新行动计划》。
3、深耕智慧司法领域,培养智慧司法人才。我校大数据与智慧司法学院于2018年底成立,被纳入重庆市新型二级学院重点建设规划,在侦查学、刑事科学技术等传统专业的基础上,分别开设海外利益保护、网络安全与法治、监察调查等专业方向,校企协同培养智慧司法创新型人才。
三、着力推进法学与其他专业深度融合,培养复合型的卓越法治人才
1、“法学+外语”专业融合,培养独具特色的涉外法治人才。自2016年起,学校开设了“一带一路”法律人才实验班和基层卓越法治人才实验班。2019年学校人权研究院与外语学院联合开设卓越法治人才(人权法学方向)专门化班。
2、“法学+监察调查”,培养国家法治建设急需人才。2018年成立首家监察法学院,与审计商学院、刑事侦查学院共同设立了监察审计实验班、监察调查法律人才实验班,培养社会急需的复合型、应用型监察人才。
3、做好双学士学位培养项目,深化复合型人才培养。2020年“新闻+法学”、“法学+工商管理”、“法学+英语”3个双学士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成功获批,是重庆市首个获批该项目的高校,项目获批后将在今年通过高考招生,进一步深化和丰富复合型人才的培养。
发言七:新时代涉外法律人才培养的基本思路转换
梅夏英 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院长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将专门培养涉外法律人才作为自身的使命,这些年来培养了众多的涉外法律人才,他们活跃在中外经贸交流的各个领域。但随着国际形势的变化和国际摩擦的增多,现有的涉外人才并不能很好的应对国家处理国际事务对新型人才的急切需要,这主要体现在目前在应对国际事务时,中方存在一些对问题看不懂、接不住和赢不了的情形,中方通过法律途径改变现实挑战的能力不够等方面。
基于此,我们应该转换涉外法律人才的基本思路:
一、创造培养新型涉外人才的合适环境。对外经贸大学之所以能够培养出较优秀的涉外法律人才,在于其具外语类和财经类高校的背景,即以培养“三会(会外语、法律和经济)人才”为主,这种氛围不可复制。但现在也有些力不从心,即存在会的外语不多,经济理论陈旧,法律对抗不足等问题,我们通过“卓越涉外人才实验班”进行了强化,效果不错,也通过频繁地在国际上参加模庭竞赛,通过优异成绩算是在国际上在此领域站住了脚。另外,通过法学会在我院建立的“一带一路法律研究基地”和最高院民四庭在我院建立的“国际仲裁及投资争端研究基地”,为学生们同步接触和学习最新国际热点问题提供了机会。
二、当代涉外法律人才应当升级,在“通”和“精”上都要强化。即优秀涉外人才通晓的面应更广,能懂更多门外语,更多国法律,结合政治和法律、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中国法和外国法、历史和现实等,都要有所了解。在精的层次上,应有自身的“杀手锏”,能在国际专业竞技舞台上具有战胜对手的能力。
三、国家应对涉外法律人才提供顶层设计,应当认识到一个优秀的涉外法律人才犹如国家队选手,培养周期长,投入大。简单鼓励高校培养符合国家需要的人才,犹如鼓励高校造出世界一流的发动机或芯片,并不现实。国家应当在最有可能培养涉外法律人才的地方设立专门基地,进行教育和训练的创新,以职业化和精英化的思路来强化人才的升级,初步取得成功后可以适当普及。
发言八:走向智慧的法学教育
何志鹏  吉林大学法学院院长
智慧法学教育这个概念,已经受到国内外很多高校的关注。吉林大学法学院在蔡立东教授的引领下,形成了建立智慧法学院的共识。在探索建立智慧法学院的过程中,逐渐整理出两个主要思路:
第一,充分利用机器智慧或者是人工智能,即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使法学和新的科学技术接轨。在智慧的时代彰显出它的重要作用。在这方面,我们和清华大学、天津大学共同努力、协调合作,初见成效。蔡立东教授和很多学院的老师、同学一起进行大数据司法研究,和最高人民法院、吉林省、浙江省司法机构都有充分的合作。
第二,作为社会科学或者社会实践的一部分,法律蕴含着社会生活智慧。法律人不仅仅是读点书、把握法条就够了,更需要的是通晓社会的运作。不仅要有法律的规范夯实法律的基础,要有强大的法律分析和法律的表达能力,而且要有跨学科的意识,超越法学,在社会学、经济学、政治学、文学、哲学的维度发展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更要使法科学生理解社会、懂得社会、融入社会、通达社会,为自己心目中的正义、为社会工作尽力。
发言九:探索新时代交叉融合的法学教育新模式
孔祥俊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院长
上海交通大学的前身是南洋公学,天津大学的前身是北洋公学,渊源很深。天津大学法科的杰出校友王宠惠先生,也曾任教于南洋公学。值此天大法学院成功复建5周年之际,交大法学院致以诚挚的祝福。
在各位领导和各个方面的关心支持下,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在不到20年的时间内,取得长足发展。其中,创新始终是我们发展的重要路径和发展特色,始终通过创新促发展。当前我们在稳步推进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和一流法学本科教育的同时,高度重视特色培养。比如,与外语学院联合开展法学与外语“3+3模式”的涉外国际人才培养。交叉融合是近年来法学教学研究的重要方向,新时代和新文科背景下的法学交叉教育和人才培养要上新台阶,寻找新平台和新抓手。交大法学院结合自身实际,除组织开展各类重点前沿领域的交叉研究和教学以外,最近重点推出“法学-经济学双学士学位项目”,依托法学院和经管学院,把交叉培养教育实体化和项目化。该项目拟选拔一部分学有余力、综合素质优秀的法学学生,在法学和经济学方面进行融合培养,使其成为兼通法学和应用经济学、兼具两个学位的高端人才。根据培养方案,将结合两个专业的实际,在课程设置和教学实践环节进行深度融合,而不是简单拼凑。今后交大法学院还将深化法学与外语以及开展法学与医学的交叉培养。
发言十:法学实践教学方法之检讨
叶金强  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   
我的发言主题是实践教学。法学是实践之学,无疑应实践取向,实践教学不应当是点缀,而应是法学教育的核心所在。但实践能力到底包括哪些能力?应如何培养?有待深入研究。
现在的基本状况是,本科的国标,规定了模拟法庭、实训、社会实践、诊所教学、十周的专业实习等,硕士、尤其是专业硕士都要求半年以上的专业实习。但是,教育部定位为实践人才培养专业硕士,其实并不受实践部门的欢迎。为什么设置了这么多专业实践课程,给予长达半年以上的专业实习安排,实践部门还不欢迎?可能的解释是,实践部门有自己的体验,法学硕士的实践能力反而更好。这一点值得我们反思!下面讲几点思考:
第一,实践能力的培养应该贯穿于整个法学教育之中。现在的理论课、实践课的划分是有问题的,除了一些基础理论,比如说法哲学、法史学之外,像部门法课程应当都是实践取向的。
第二,现在的实习多流于形式,实务工作者是否有能力、有时间、有意愿进行实践能力培养,是一个不能忽视的问题。实训导师、实习导师遴选、培养问题,需要教指委高度关注。实习的师资、过程、内容的设计,势在必行。
第三,解释学功底培养应予加强。《民法典》的颁布、法律体系的建成,法学的重心从立法论转向解释论,实践能力的核心实际在解释学的功底。
最后,祝贺新联盟设立,南大法学院愿和大家一起共同推进中国法学教育的发展!
发言十一:全球治理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模式探索
宋方青 厦门大学法学院院长
一、全球治理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是新时代的迫切需求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中国将继续发挥负责任大国作用,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不断贡献中国智慧和力量。学院将全球治理卓越法律人才培养作为新时期人才培养新的增长点,制定实施方案,明目标、建机制,分阶段、分步骤实施。
二、教学模式创新是培养全球治理卓越法治人才的根本
法学院不断探索与国际接轨的教育模式,通过创建“高校-实务部门合作培养”和“国内-海外合作培养”机制,创建厦门大学“涉外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 深入推进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项目的全方位建设。深化培养模式改革,强化实践教学,努力培养国家急需的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参与国际法律事务、维护国家利益和发出中国声音的应用型、复合型涉外法律专门人才。在课程设置创新方面,“涉外法律人才课程模块”以专业技能培养和实践应用为导向突破了以学术类课程为主的传统课程体系;设立三个 LLM 项目面向全球招生,为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培养许多优秀的法律人才。全外语教学和案例教学确立为“涉外法律人才课程模块”的主导教学模式。作为课堂教学的延伸,以各类国际模拟法庭竞赛(五支国际辩论队)为平台的模拟国际法庭辩论的实战训练教学取得了丰硕的成果。采用“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努力推进“高校—实务部门合作培养”机制建设,实践课程模块化,聘请实务部门的专家授课,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以厦门国际法高等研究院为平台的海外师资授课模式在厦门大学涉外法律人才培养方面已形成了品牌效应。学院建立了学生到海牙国际法院等国际组织实习的常态机制。 
发言十二:卓越法治人才培养模式的探索与实践
李俊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近年来对法学本科教育所作的探索和努力,本人作简短的介绍。近年来,我校法学院一直致力于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充分利用了三大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的优势,结合我校经、管、法的学科特色,有序推进我校法学一流学科、一流专业的建设,并形成了自身的特色。
在本科教学上,我院全面推行“一个专业,分类培养”的特色培养模式。例如,我院通过鉴定式案例研习课程,深化本科生法学专业知识的学习,深度培养法学拔尖人才。经过几轮的探索后,拔尖法学人才培养效果显著,今后我院也将进一步扩大鉴定式案例教学的培养范围,进一步全面提升法学本科教学质量。同时,我院还加大学科融通,致力于培养“法学经济学”的复合型法治人才。我们依托我校法学、经济学和管理学的专业优势,实现“厚基础、融通型”的复合型人才培养目标,培养懂法律懂经济的复合型人才。此外,我院还通过“比较法与欧洲法”、“法学本科中美班”等特色培养平台,大力培养高素质涉外法律人才,提升本科教育的分类培养目标。上述所举,是我校关于法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所作出的一些探索。
在本科生实习上,我校通过双师同堂、主题式实习等方式,实现协同育人的目标。通过构建“高校+实务”的法治人才培养共同体,以“主题式实习”等模式来提升法科生的理论和实践能力,从专业深度的角度共同指导和培养学生。目前,也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发言十三:以学生成才为本,探索法科2.0新模式
陈晶莹 华东政法大学副校长
我从循规律、立规矩、创特色三个维度,分享华东政法大学“以学生成才为本,探索法科2.0新模式”的体会。
一、循规律
法学是服务于经济基础的学科,是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华政自2017年始即推行法科学生书院制,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尤其是工业4.0革命的发起,学校更坚持“宽口径、重通识”原则,一是增设了280多门的通识课,不仅有文史、哲学类课程,还有理学、工学类课程,比如人工智能、数据挖掘、电子数据取证、互联网思维与创新应用等课程;二是遵循学生发展需求规律,推行多元导师制,其中包括学业导师、生活导师、校外实务导师,朋辈导师(高年级本科生或研究生),三是为了提升学生的阅读文书写作能力,并养成习惯,专门开设了法科本科生读书会,文献检索与写作课程等。
二、立规矩
所谓立规矩,就是制度建设、制度创新。创新是大学发展的动力,亦是提高法科人才培养质量的源泉。我们首先坚持把课程思政作为立德树人的关键环节,加强顶层设计,制定课程思政领航学校、领航学院以及领航课程的整体建设方案,将育人元素的结构化设计、教案改革、案例库建设等作为改革重点,并进一步扩大课程覆盖面,尤其对法学等意识形态属性较强的专业,率先做到课程思政在专业核心课全覆盖;二是全面提高法科课程建设质量,并以相应的制度加以固化。充分认识到课程建设在法科人才培养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深化课程群建设,分类建设交叉复核课程群、全英文课程群、核心通识课程群和精品在线课程群,实施“水落金出”计划,严格执行课程准入制度,充分发挥校院两级本科教学督导把关的作用,拒绝授课水平差、评教反馈差、不受学生欢迎的“水课”进课堂,着力打造一批具有高阶性创新性和挑战度的“金课”;三是全面推进质量文化制度建设。在法科等专业领域率先开展保合格、上水平、追卓越的本科专业三级认证工作。完善各法学院本科教学发展指数,改进具体观测点,量化标准及测评方法,进一步发挥发展指数对学院本科教学工作的指导和促进作用。改革教学评价体系,由单一的学生评教向多维度的学生、同行、教学管理人员等立体化评教系统发展,解决以往评教时间安排固化、评教次数少、评教结果差异小的问题;四是开展荣誉学士学位人才培养项目的试点制度。秉承因材施教、发挥优秀学生学术潜力之理念,鼓励学院根据学院及专业发展实际,充分发挥学院及专业特色,高标准、高质量设计荣誉学士学位人才培养项目。对特别优秀的学士学位获得者予以表彰,并由学校统一颁发相应的荣誉证书。
三、创特色
特色是大学发展的根本所在,亦是法科人才是否与社会发展、人才市场适配的标尺。华政的做法是,第一,深入实施卓越法治人才培养2.0的计划,开展卓越法治人才培养全校大讨论,在深入调研、多方听取意见的基础之上,制定学校卓越法律人才培养2.0的方案,重点围绕上海五个中心建设和国家发展战略的需求,开展卓越法治人才培养机制改革,创新升级法治人才培养实验班,包括国际化实验班、以案例研习为主教学的实验班等,重点培养复合型及涉外高端法治人才;第二,在职业化实务化能力的培养上,以项目化管理为抓手,提高法律助理等优质实习项目的覆盖面,推广成建制实习项目管理经验,加强实习过程管理,强化实习导师职责,提升实习效果,比如说梳理现有的存量,创建一批示范基地,清理一批僵尸基地,开发一批新基地,做好实习基地维护工作,形成学校、学院与基地挂牌单位,比如法院、检察院或涉外律师事务所的双向良性互动,同时开发了海外实习项目,形成输送优秀本科人才向国际组织或国际组织驻国内办事处或者国外知名律师事务所实习任职的长效机制;第三,注重能力素养提升。如积极组织学生参加社会调查、生产劳动、志愿服务、公益活动、科技发明和勤工助学等实践活动,提高学生解决实践问题的能力。同时加强教师对学生科研活动的指导,鼓励教师带学生进课题进团队,提高学生的科研创新能力,加强教师对学生参加学科类竞赛的指导,鼓励学院试点组建实务教研室开设竞赛课程,达到以赛促教以赛促研的效果;第四,开展小学期制的改革试点,促进学生个性化的发展。在小学期里以课堂教学、二外专班、专题讲座、创新论坛、科研实践活动、中外合作暑期学校课程等多样化的形式,实施小学期教学计划,进一步优化校内资源配置,为学生提供更加丰富优质,有益个性发展的教学资源,并接轨国际通行做法。
华政探索法科人才培养2.0新模式刚刚启程,我们热切期待融入到“法学教育创新联盟”,携手勠力,担当起创新法科教育的使命,为中国法学教育的明天而努力。
自由研讨环节:
《从王宠惠的成绩单说开去》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校长刘仁山
2011年四月,我在国家教育行政学院中青班学习期间,到天津大学参加小组活动时,在天津大学的档案馆,不仅看到了王宠惠的毕业证书,还看到了他的成绩单。当时的北洋法科不仅开设了很多英文类课程,而且还开设了英格兰合同法,甚至还开设有冲突法(Conflict of Laws)。我想藉王宠惠的成绩单,讲三点感想和感受:
一是天津大学法学院的前身,从成立的那一天起,就是有责任和担当的。我们知道,北洋西学学堂(包括它的法科)于1895年成立的时候,也正是我们中华民族积弱积贫、饱受列强侵辱的时候。但这恰恰表明,中华民族也是渴望公平正义、渴望法治的民族。当然,这个学堂的成立,也是一批仁人志士希望在救亡图存、治理国家上走出一条新路子。所以,北洋的法科,在那个时候就是有担当和责任的。今天,以“崇法厚德、致公天下”为院训的天大法学院,是在“传承积淀、续写新篇”。
二是包括北洋法科在内的中国早期的法学教育,就已“开眼看世界”。从王宠惠的成绩单以及他后来的卓越表现可以看出,当时北洋的法科,不仅仅只是“开眼看世界”,而且是“师夷长技以制夷”的典范。与一般的“师夷”不同的是,“师夷”已扩及人文社科甚至法学领域。
三是北洋的法科之所以成功,究其原因,就是不落俗套。这其实就是我们今天所说的创新。徐青森司长对法学教育提出“德、新、外”,不仅是对天大法学历史最好的总结,也是对我们今天法学教育最好的指导。
《创新法学教育的基本路径》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教育研究与评估中心副主任刘坤轮
我认为创新法学教育做到三个坚持:
一、以德为先。第一,思政课程;做好通识课思想政治教育尤其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第二,课程思政;法学专业课程要融入思政内容,法学类专业核心课要自觉宣扬社会主义基本价值观。第三,专门思政;强化法律职业伦理教育,建立一元化的法律职业伦理理论体系和知识体系。
二、以法为重。第一,理论课程和实践课程融合;在法学专业课程中,加强课程实践内容,强化两类课程融合。第二,强化法律实践教学;专门的法律实践教学要全面强化实践中心主义,明确学分比例和最低学时要求。
三、以新为求。第一,技术自新;适应新一轮技术革命挑战,在学科体系、理论体系、教学体系等方面要实现自新,与世界法学教育的主流同频共振。第二,实践创新;以“实践前置”为指导理念,赋予法律实践教学理论传授、技能养成和伦理塑造三重功能。校内实践教学实现和理论教学的同步进行,校外实践教学可以前置到招生后。第三,外围迫新;及时、积极、主动调整人才培养目标,出台相应配套措施,做出一流法学院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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